内容摘要:5日上午,琼瑶起诉于正侵权案将在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三中院)开庭审理。针对琼瑶的控诉,于正律师首先指出,琼瑶无法证明著作权的归属,梅花烙剧本是没有发表的,被告如何接触得到?
关键词:琼瑶;争议;侵权;起诉;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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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网北京12月6日电(记者 张曦) 5日上午,琼瑶起诉于正侵权案将在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三中院)开庭审理。庭审耗时9个多小时,于正和琼瑶均未出庭,案件并未当庭宣判,审判长表示宣判时间另行通知。
案件庭审长达9个多小时
当庭未宣判
今年上半年,于正作品《宫锁连城》播出后麻烦不断,琼瑶怒斥其抄袭自己经典作品《梅花烙》,遂提出诉讼。
5月28日,三中院受理了原告陈喆(笔名:琼瑶)诉被告余征(笔名:于正)、湖南经视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东阳欢娱影视文化有限公司、万达影视传媒有限公司、东阳星瑞影视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侵害著作权纠纷一案。
琼瑶认为,《宫锁连城》的电视剧和剧本几乎完整套用了《梅花烙》小说和剧本的全部核心情节与故事脉络,严重侵犯了改编权、摄制权,造成了极大的精神伤害。请求判令被告立即停止侵权、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并赔偿原告全部经济损失2000万元。
12月5日,该案在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由审理知识产权案的知名法官宋鱼水担任审判长。
今天在长达9个多小时的庭审过程中,原告、被告双方就是否抄袭的四大争议展开激烈辩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