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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第一巡回法庭今日挂牌 判决效力等同于最高法
2015年01月28日 07:15 来源:北京青年报 作者:桂田田 字号

内容摘要:最高法院第一巡回法庭将于今天上午在深圳正式挂牌。最高法院巡回法庭分别设在深圳、沈阳全国人大常委会任命最高法院巡回法庭庭长。

关键词:法庭;法庭庭长;最高人民法院;案件;深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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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高法院第一巡回法庭将于今天上午在深圳正式挂牌。根据中央批准的试点方案,最高法第一和第二巡回法庭分别设于广东省深圳市和辽宁省沈阳市,两个巡回法庭将于今年年初开始受理、审理案件。另悉,深圳巡回法庭挂牌后,本月底,最高法第二巡回法庭将在沈阳正式挂牌。

  巡回法庭在审级上等同于最高法

  北京青年报记者获悉,最高法院第一巡回法庭将于今天上午在深圳正式挂牌。按照中央部署,设立在深圳的巡回法庭,将管辖广东、广西、海南三省区的案件。

  最高法设立的巡回法庭,相当于最高法的派出机构,在审级上等同于最高法。巡回法庭的判决效力等同于最高法的判决,均为终审判决。

  “从全国法院系统来看,广东每年处理的民商事和刑事案件的总量在我国占的比重比较大,不少案件都是疑难、新型的案件,深圳本身就是我们司法改革的试点,基础比较好,改革创新又遍及它的多个领域,包括经济体制改革,也一直走在国家前列。”此前,中国人民大学诉讼制度与司法改革研究中心副主任程雷在接受北青报记者采访时表示。

  两位巡回法庭庭长均已经确定

  据媒体报道,在人员设置上,每个巡回法庭设立1名庭长、2名副庭长、8名主审法官、若干工作人员,部分书记员将由地方法院选拔。去年末,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了两位巡回法庭庭长的任免决定,最高法审判委员会副部级专职委员刘贵祥和胡云腾分别被委以重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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