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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法案》:国家安全与个人隐私之争
2015年07月06日 08:24 来源:学习时报 作者:李默 孙成昊 字号

内容摘要:6月1日零点,爱国者法案》失效,美国国安局经历了两天的监控授权空白期后, 5月在参院受阻的《美国自由法案》终于在6月2日以67对32的高票通过。

关键词:自由;法案;国家安全;个人隐私;美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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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月1日零点,《爱国者法案》失效,美国国安局经历了两天的监控授权空白期后,5月在参院受阻的《美国自由法案》终于在6月2日以67对32的高票通过。这是自斯诺登两年前披露国安局“棱镜”计划以来,美国国内大规模监控项目的一次重要改革。自法案生效后的6个月内,国安局需将大规模通讯数据的搜集和储存工作转给电信公司;且今后在因调查涉恐活动需搜集通讯数据时,须先取得外国情报监控法庭许可,除非紧急状态,不可直接向通讯公司索取数据。

  《自由法案》终结了美国国内大规模监听时代,使打着“反恐牌”的政府必须在确定特定用户或通讯终端后方可搜集监控其通讯数据,以往那种“无差别”的大规模监控将一去不返。《自由法案》的通过反映了美国国家安全观的理性回归,反映了美“唯国家安全与反恐至上”论调的偃旗息鼓,个人隐私权重获重视。

  保障国家安全与维护个人隐私权似乎是一对无法调和的矛盾:前者由于“9·11”的阴影而显得十分紧迫,后者所体现的自由主义则是美利坚立国之本;前者时刻面临着严峻的现实威胁且损害结果可能极其严重,后者则是美国人最引以为豪和珍视的东西之一。二者矛盾如何调和是美国面临的一道难题。

  事实上,“9·11”后,美国社会就隐私权与国家安全孰轻孰重一直争论不休。信息技术时代的隐私权和国家安全皆面临巨大挑战。当时,美国步入“恐惧时代”,几乎所有人都担心恐怖主义“卷土重来”。只要这种恐惧感一息尚存,国安局和其他安全机构都似乎有权以人民的名义采取反恐所必须的各种手段,甚至不惜侵害个人隐私权来阻止可能发生的恐怖主义袭击。

  在斯诺登披露美情报部门的大规模监听活动后,美国社会开始对政府监控大规模抗议。媒体掀起讨论热潮,反思美国面对的恐怖主义威胁是否值得牺牲如此之多的隐私权,或者说,这些大规模监听活动真的有助国家安全吗?皮尤研究中心2014年春的民调显示,54%的受访者不同意政府因反恐需要大规模搜集电话和网络数据,多达74%的人表示不愿因为“安全”放弃“隐私和自由”。

  越来越多的人认为,美国已经逐渐滑向自己最反对的专制国家,而“棱镜门”事件不过揭开了冰山一角。美国政府几乎监控了民众的一言一行,美国安局将获取的信息传递给联邦、州和地方一级的机构,利用这些信息打击小偷小盗。同时,这些机构还会得到指示将信息“洗白”,伪装成是以合法的手段获取了这些信息,以免让辩方律师抓到把柄。比如,美国把搜集到的敏感情报交给以色列、英国等其他盟友,然后这些盟友再转回给国安局“洗白”。这些手段都让美国一步步滑向专制的“警察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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