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互联网金融作为一个新事物,其创新模式正在挑战原有的利益格局,颠覆传统金融垄断的局面。为了顺应互联网金融发展趋势,理应建立与其配套的监管诚信的规则,为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保驾护航。
关键词:金融;创新;中国互联网;监管;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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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金融作为一个新事物,其创新模式正在挑战原有的利益格局,颠覆传统金融垄断的局面。为了顺应互联网金融发展趋势,理应建立与其配套的监管诚信的规则,为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保驾护航。
互联网金融是以当代的信息技术为基础顺应现代金融所需而产生的新型金融服务产业。它以中间服务成本低、操作便捷、服务效率高等特点而在现代金融产业中获得一席之地。2015年李克强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多次提到互联网金融,并明确提出“互联网金融异军突起”和“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等要求。2015年7月4日,国务院印发《关于积极推进“互联网+”行动的指导意见》也对改进和完善互联网金融监管、提高金融服务安全性、有效防范互联网金融风险及其外溢效应提出新的工作要求。互联网金融无论作为新型的金融形式为社会提供创新型的金融产品,还是作为满足中小微企业、创新型企业和个人的投融资需求,都是“普惠金融”的切实体现,在有效监管之下,中国的互联网金融必将成为推动中国经济发展的有效推动力。
互联网金融需要加快创新
互联网金融将在未来国际竞争中占据重要战略地位。作为WTO十二大类国际服务贸易分类中的计算机、信息服务与金融服务相融合,目前已经成为一个较大的新门类。世界贸易组织已经向各个成员国发出下一轮的多边谈判,其议题就是互联网金融的交易国际规则。在未来的谈判中,美国试图通过多种方式制定未来国际竞争中新的国际规则。中国作为目前全球第二大经济体,有庞大的金融消费需求和市场,完全有理由创立一套有中国特色的互联网金融交易规则。
互联网金融是一种普惠金融。2013年诺贝尔经济学奖获得者,耶鲁大学教授罗伯特·希勒认为,互联网作为创新的金融模式,可以激励民众广泛参与金融活动,共同承担和分散风险。对中国这样一个金融体系还有待完善的发展中国家,互联网金融的普惠金融价值现实作用非常显著,它能将互联网平台的开放、平等、协作和分享精神纳入我们的传统金融服务行业。P2P网贷这一新的互联网金融模式,在帮助小微企业解决一定的融资难、融资贵等问题的同时,也拓宽了我们国内零散的小额资金充裕者的投资渠道,这都是有益的创新经营模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