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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不同产权结构幼儿园的意义及其分类治理探讨
2016年11月16日 10:31 来源:《教育与经济》 作者:杨冬梅 王默 字号

内容摘要:幼儿园产权结构是指幼儿园产权各项权能的不同程度的分离及其相互之间的组合形式,可分为国有产权结构、私有产权结构和公私共有产权结构。在当前我国复杂多样的办园类型中,存在着具有混合产权特殊性质的小区配套幼儿园。发展多种产权结构幼儿园对普及学前教育具有重大的意义,但是必须以明确幼儿园的不同产权归属问题作为探讨其治理结构的前提。

关键词:幼儿园;产权结构;产权归属;治理结构

作者简介:

  作者简介:杨冬梅,女,厦门市教育科学研究院教研员,博士,从事学前教育政策研究(福建 厦门 361000);王默,男,香港教育学院哲学博士研究生,从事教育政策研究(中国 香港)。

  内容提要:幼儿园产权结构是指幼儿园产权各项权能的不同程度的分离及其相互之间的组合形式,可分为国有产权结构、私有产权结构和公私共有产权结构。在当前我国复杂多样的办园类型中,存在着具有混合产权特殊性质的小区配套幼儿园。发展多种产权结构幼儿园对普及学前教育具有重大的意义,但是必须以明确幼儿园的不同产权归属问题作为探讨其治理结构的前提。

  关 键 词:幼儿园 产权结构 产权归属 治理结构

  基金项目:辽宁省社科规划基金项目“区域学前教育督导推动普惠政策运行的实证研究”(L15BGL028);厦门市教育科学“十二五”规划课题“不同产权结构类型幼儿园的治理结构研究”(1592)。

  自《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颁布以来,“基本普及学前教育”成为当前及未来一段时期我国教育事业发展的重要战略任务,也是破解“入园难”这一迫切民生问题的关键所在。普及学前教育既需要政府和社会的关心与重视,更需要从制度设计和改革上推进。为此,2010年《国务院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下文简称《意见》)提出“必须坚持改革创新,着力破除制约学前教育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建立“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公办民办并举的办园体制”,对于如何落实这一办园体制,《意见》一方面提出“大力发展公办幼儿园”,另一方面提出“鼓励社会力量以多种形式举办幼儿园”、“积极扶持民办幼儿园特别是面向大众、收费较低的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发展。采取政府购买服务、减免租金、以奖代补、派驻公办教师等方式,引导和支持民办幼儿园提供普惠性服务。”可见,《意见》不仅强调公办园发展,也凸出社会力量办园的重要性,尤其提出发展普惠性民办园,这对于引导我国办园体制向多元化方向发展意义重大。

  对照现状,我国学前教育办园体制改革至今,已然出现了多元办园主体和多元办园经费筹资渠道,形成了多种类型幼儿园①,但存在的主要问题有二:一是分类依据的问题。目前典型的分类是对幼儿园进行现状反映式的分类,即有多少种办园主体就有多少种幼儿园,其优势在于分类依据单一、清晰,不足之处在于掩盖了各类幼儿园的本质属性——产权属性,其可能产生的消极影响是不利于在实践中对不同产权幼儿园进行分类管理,更不利于建立相应的幼儿园治理结构②。二是地方政府对待不同幼儿园的态度不同,存在政策和资源歧视,幼儿园因举办主体不同而面临不公平的发展环境。面对“入园难”的现实困境,鼓励多种产权结构类型幼儿园共同发展是当前我国学前教育改革的重要方向。为规范和促进不同结构类型幼儿园的发展,政府需要明确幼儿园产权结构的基本概念及其相应的类型归属,以此作为构建或完善幼儿园治理结构的基础。

  一、幼儿园产权结构的概念与类型归属

  一切研究要始于概念的准确界定。从产权结构的角度进行分类,首先要明确产权结构的概念。

  (一)幼儿园产权结构

  在德姆塞茨(Demsetz)看来,“所谓产权,意指使自己或他人受益或受损的权利”。产权(property rights)亦称财产权,其本质上是一种对财产的排他性的权利,确定某人对某项资源的特定产权意味着排除其他人对该资源的特定产权。产权是一组权能,包含狭义的财产所有权(ownership right)、使用权(use right)、收益权(right to income)和转让权(right to transfer)。各项权能具有可分解性,可以合一于同一个主体,形成一元产权结构;也可以发生分离,由不同主体分别拥有,形成多元产权结构。因此产权结构就是指产权的权能发生分离的方式和组合关系,不同的产权结构形成不同的产权关系(见图1)。

  幼儿园产权亦称幼儿园③的财产权,是幼儿园财产(包括物质形态和非物质形态的财产)的拥有者排他性地使用财产、获得财产收益、转让财产的权利。完整意义上的幼儿园产权是包括狭义所有权(或称为归属权)、使用权、收益权、转让权在内的一组权能束。幼儿园产权内部各项权能可以有不同的组合形式,从而产生不同的产权结构,形成不同的产权关系,因而幼儿园产权结构是指幼儿园产权各项权能的不同程度的分离及其相互之间的组合形式。

  (二)幼儿园产权结构类型

  根据幼儿园产权内部各项权能是否发生分离,可将幼儿园产权结构分为各项权能合于一体的一元产权结构和各项权能分离后由不同主体行使的多元产权结构。在一元产权结构中,根据产权拥有者的社会属性不同,分为国有产权结构幼儿园和私有产权结构幼儿园。在多元产权结构中,根据产权权能的领有者之间社会属性相同或不同,分为社会属性相同的同质多元产权结构幼儿园和社会属性不同的异质多元产权结构幼儿园。同质多元产权结构幼儿园是指产权各项权能虽然发生分离,有多个领有者,但这些领有者的社会属性是同一的,因此同质多元产权结构本质上要么是国有产权结构,要么是私有产权结构,其与一元产权结构的区别仅在于产权权能是否发生分离,是由一人所有还是由多人分有。而异质多元产权结构是真正区别于一元产权结构和单一社会属性的多元产权结构的幼儿园,其产权权能不仅发生分离,且存在不同社会属性的领有者,即由公、私部门所分有。依此分类,我国幼儿园产权结构分为国有产权结构、私有产权结构和公私共有产权结构(见图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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