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对此,焦作市各级财政部门对纳入免费开放范围的博物馆、纪念馆运转经费和陈列布展足额补助,保障博物馆纪念馆免费开放后的正常运转,进一步提高博物馆纪念馆展陈数量、质量和服务水平,促进文物保护与利用相结合,充分发挥文物资源的社会教育功能。2012年,第一次全国可移动文物普查工作开始,为保障全市可移动文物普查工作的开展,焦作市财政部门根据可移动文物资源的实际状况,安排可移动文物普查专项经费,有力保障了可移动文物普查工作的开展。同时,焦作市财政部门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财经纪律,进一步完善财务监督制度,建立健全文物经费管理办法,采取有效措施加强资金的使用管理,强化重大项目经费的全过程监督,努力加快支出进度,不断提高资金管理水平和使用绩效,促进文物保护工作的顺利实施。
关键词:文物保护;焦作市;财政部门;博物馆;纪念馆;移动;经费;村落;普查;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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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焦作市各级财政部门不断加大文物保护资金投入,完善保障机制,加强监督管理,助推和支持全市文物事业不断发展。
在每年安排部门预算时,焦作市财政部门都足额安排文物部门经费,并逐年增长。“十二五”时期,全市财政文物支出累计达1.5亿元,年均增长5%,先后支持靳家祠堂和“百年焦作”展览馆建设、编制文物规划等工作开展。同时积极争取中央、省设立的文物保护专项资金,支持全市重点文物保护、抢救性考古发掘、可移动文物保护等领域,专项补助资金规模逐年增加。2014年至今,已争取上级文物专项资金5000余万元,支持市博物馆布展、寨卜昌村古建筑群、嘉应观、一斗水、北朱村民居等文物设施建设和古村落保护。全市文物保护重点工程取得重大进展,文物保护状况明显改善。
按照《中央宣传部、财政部、文化部、国家文物局关于全国博物馆、纪念馆免费开放的通知》,全市符合条件的博物馆、纪念馆全部实行了免费开放,对此,焦作市各级财政部门对纳入免费开放范围的博物馆、纪念馆运转经费和陈列布展足额补助,保障博物馆纪念馆免费开放后的正常运转,进一步提高博物馆纪念馆展陈数量、质量和服务水平,促进文物保护与利用相结合,充分发挥文物资源的社会教育功能。
2012年,第一次全国可移动文物普查工作开始,为保障全市可移动文物普查工作的开展,焦作市财政部门根据可移动文物资源的实际状况,安排可移动文物普查专项经费,有力保障了可移动文物普查工作的开展。为加强传统村落保护,自2016年起,焦作市财政整合资金,支持纳入《河南省传统村落名录》的村落,实施文物保护、防灾减灾设施建设、历史环境要素修复等项目建设,基础设施进一步完善。同时,焦作市财政部门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财经纪律,进一步完善财务监督制度,建立健全文物经费管理办法,采取有效措施加强资金的使用管理,强化重大项目经费的全过程监督,努力加快支出进度,不断提高资金管理水平和使用绩效,促进文物保护工作的顺利实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