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玛格丽特·阿特伍德被誉为“加拿大文学女皇”,勤奋多产,常年被视为诺奖的有力竞争者。《别名格蕾丝》是她的长篇小说代表作,最近在国内推出了新版,引人注目。
关键词:格蕾丝;文学;花朵;暧昧缝隙处;别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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玛格丽特·阿特伍德被誉为“加拿大文学女皇”,勤奋多产,常年被视为诺奖的有力竞争者。《别名格蕾丝》是她的长篇小说代表作,最近在国内推出了新版,引人注目。
笔者在读这部小说时,发生了一件略为有趣的事情。图书评论一般自然是不允许评论者讲述自己的经历的,但这件事多少有些关涉到阅读这类作品本身的问题,不妨破例先行作一个插曲:
一直是习惯读完了作品再回头来读作家的创作谈,且这类文字常常置于卷首,但读《别名格蕾丝》时,却是翻到最后,才惊讶地发现作者写的一篇跋。这篇跋很重要,阿特伍德在里面交代了故事的历史本事及其写作渊源。这原是1843年一桩真实的谋杀案,书中的女主人公——十六岁时就被定罪为谋杀犯的格蕾丝·马克斯,是加拿大十九世纪最臭名昭著的女人之一。此案发生后的一百年里,一直有人敷陈演绎这桩谋杀案,有多个版本。
因此,之于对其本事毫无了解的笔者而言,是以一种空白状态进入阅读的,在阅读中从来没有怀疑自己读的是一部真正意义上的“小说”,一部虚构的产物。尽管书中不断有其他文献的引文,有风格全然不同的打油诗,但若以“小说”理念先行,便会误以为这是作家创作时一种常用的“文本拼贴”的写作手法,以营造出一种历史的在场感。及至读了阿特伍德的跋,才发现其中实有更加微妙之处,而这种微妙,甚至超越了小说内部本身就很复杂的关系。
阿特伍德在跋中,开宗明义指出虽然这部作品源于现实,但“它是本小说”。这让人心下略有些释然:阴差阳错地从头到尾一直当作“小说”读,用艾柯的话说,或许能更贴近阿特伍德的“模范读者”吧。阿特伍德在跋的最后提出了这桩案子中几个在历史中早已漫漶不清无从对证的疑点,而最后一句尤为令人注意:“如有不确定之处,我尽量作最合乎情理的选择,同时只要可能,就注意兼顾现存的其他几种说法。凡是预存材料中模糊不清、出现空白时,我便自由创作了。”
一切都落于“自由创作”四个字上,正是这四个字和这句话,令阿特伍德的书写区别于历史学者或记录者的书写,历史和小说在此分野——尽管它们全程是以绞合不清的面貌出现的。
历史上的格蕾丝·马克斯是个怎样的案件呢?这个年轻女仆被指控和另一个男仆杀死了这家的主人金尼尔和女管家南希(同时是主人的情妇),两人逃往美国后被捕。公众认为两个犯人是情人且携手作案,同被定为死刑,但格蕾丝牵涉案情不清,最终男仆被绞死而她减为终身徒刑。三十年后,获得赦免,远走美国,下落不明。
这个疑窦丛生的案子能够长久地被人作为书写的对象和材料,不在于其耸人听闻,而在于其暧昧不明。历史的暧昧缝隙处,便常常能够生长出名为小说的花朵,借用阿特伍德开篇的第一句,恰如“牡丹从排列稀松的灰色鹅卵石间隙中破土而出”。开篇这一段意识流式的叙述,是女主人公格蕾丝处于精神非正常状态时对于受害者南希死亡的回忆,而这段回忆后来在书中还一再出现——将此作为讲述故事的起点,可以看出阿特伍德是缘着怎样的一条小路进入历史的脉络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