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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查称92.3%受访者主张惩治互联网公司不正当竞争行为
2016年01月12日 08:56 来源:中国青年报 作者:孙震 高虹 字号

内容摘要:在创新和创业的大潮下,互联网公司的成就往往源于科技进步和体察用户需求。为了用户体验,互联网公司往往表现得弱势,但是为了争夺和巩固市场,互联网公司在用户权利上却非常强势。

关键词:受访者;互联网;不正当竞争行为;惩治;主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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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2.3%受访者主张惩治互联网公司不正当竞争行为

  62.3%受访者认为互联网公司在用户权利上表现强势

 

 

  在创新和创业的大潮下,互联网公司的成就往往源于科技进步和体察用户需求。为了用户体验,互联网公司往往表现得弱势,但是为了争夺和巩固市场,互联网公司在用户权利上却非常强势。无论是饥饿营销、信息泄露、用户绑架还是流量窃取,一些互联网公司往往在用户不知情的情况下,就拿走了用户的隐私或选择权。

  近日,中国青年报社会调查中心通过问卷网,对2002名受访者进行的一项调查显示,62.3%的受访者认为在用户面前,互联网公司非常强势,用户是待宰的羔羊。

  44.7%受访者认为互联网公司长期忽视用户知情权和选择权

  在16.6%的受访者看来,互联网公司在用户面前处于弱势地位,认为用户就是一切。但更多受访者(62.3%)认为,用户之于互联网公司,就是待宰的羔羊,非常弱势。还有21.1%的受访者表示不好说。

  北京某公司知识产权工程师蔡良伟觉得,当前,用户大多数情况下还是处于强势地位。“在互联网这个相对自由的市场,每天都有互联网企业退出,竞争越激烈,用户越会处于主动地位,‘卸载’便是用户的终极权利”。

  但在国企工作的王政淇看来,用户处于彻底的弱势地位。由于工作原因,他平时对互联网产品接触比较多。“普通用户对互联网技术几乎是一无所知,虽然可以选择用哪家产品,但在个人信息和搜索痕迹的留、删上,全无发言权。”王政淇认为,当用户对产品产生依赖后,就更无脱身的可能了。“虽然在初始阶段很多互联网公司投入很多、姿态也低,但后期的依赖回报,显然会增益到一个非常可观的程度”。

  调查显示,在用户的知情权和选择权上,44.7%的受访者认为互联网公司做得比较差,其中,9.5%的受访者觉得非常差;40.3%的受访者觉得一般;25.0%的受访者觉得互联网公司在这方面做得好。

  “2010年360和腾讯之间的纷争,对于提醒用户增强权利意识有重要意义,可以说是一次难得的契机。然而,这么多年过去了,很多人并不那么在意被这些互联网产品包围、扫描、透视。”王政淇对记者说。

  “去年一款电台应用‘蜻蜓FM’火了,不是因为它产品好,而是因为它被扒皮了。”在北京一家知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的秦羽(化名)告诉记者,这款应用利用技术手段对DAU(日活跃用户数——编者注)和广告点击量等数据造假。“它通过后台代码,会在用户手机上默默打开一个无窗口的透明界面,还会自主触发广告商广告,并回传给第三方数据公司”。

  秦羽表示,一些互联网产品为了在投资人面前“姿态优美”,会夸大自己的市场占有率和DAU。“然而通过技术手段,消耗用户的流量,在用户手机上强制启动,流氓行径无疑”。秦羽觉得蒙骗用户的不可能只有这一家,只是不幸被竞争对手揪出来了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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