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根据中国文艺评论家协会、中国文联文艺评论中心《中国文艺评论基地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规定,首批“中国文艺评论基地”面向全国公开申报,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关键词:文艺评论;基地;中国;管理办法;文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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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国文艺评论家协会、中国文联文艺评论中心《中国文艺评论基地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规定,首批“中国文艺评论基地”面向全国公开申报,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基地职责
围绕党和国家文艺工作和文艺评论工作方针政策,开展文艺评论理论研究、培训、交流和传播等工作。
二、基地类型
根据基地承担任务的不同,设立三类基地:
研究基地:一般在高等院校及科研机构设立,旨在集合文艺评论科研力量,对重大文艺理论和实践问题展开集中攻关,发挥“文艺智库”功能,形成对文艺评论工作具有指导性和支撑性的科研成果。
研修基地:一般与地方文艺组织、艺术专业院校共建,旨在开展文艺评论工作者研修、培训以及重要文艺作品研讨,为全国文艺评论人才队伍建设提供支撑。
传播基地:一般与新闻出版单位及主流大型网站共建,旨在重点推出专栏、专版、专题,传播主流文艺评论,营造良好的文艺舆论氛围和健康的文艺生态。
三、申报要求
(一)受理范围
符合申报条件的全国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媒体和文艺组织均可申报。
(二)申报条件
1、在中国大陆境内注册5年以上、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在业内有较强实力,能履行相应职责,为基地建设提供必要的保障。
3、有满足基地建设需要的办公用房,具备必要的硬件设施和办公设备。
4、有数量充足的文艺及相关领域专业专兼职工作人员,能承担有关任务,自主开展高水平的学术交流、新闻传播、社会服务、人才培养等工作。
四、申报办法
1、申报材料请从“中国文艺网”直接下载。
2、申报单位请认真阅读《管理办法》(参见中国文艺网),按照要求填写《申报书》。
3、《申报书》请用A4纸打印,一式10份(含原件1份)及电子版1份(发送电子邮件)。
五、申报时间
2015年5月10日截止(以邮戳日期为准)。
六、材料寄送
收件单位:中国文艺评论家协会秘书处、中国文联文艺评论中心 研究处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沙滩1号院32号楼A座212室
邮编:100083
邮寄方式:一律采用中国邮政EMS方式寄送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胡一峰 010-59759469(兼传真)
何 美 010-59759426
E-mail:zgwlplzx@126.com
相关材料下载:
中国文艺评论基地管理办法(暂行)
附件1:中国文艺评论基地申报书
附件2:中国文艺评论基地工作计划参考选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