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古代箸筷在使用方式上与现代不同。尤其在周代时,箸筷具有特定的用途,它并非是用来夹取小块食物,而且不能随便移作他用。
关键词:
作者简介:
古代箸筷在使用方式上与现代不同。尤其在周代时,箸筷具有特定的用途,它并非是用来夹取小块食物,而且不能随便移作他用。据先秦文献《礼记·曲礼上》中的记载:“羹之有菜者用挾,其无菜者不用挾。”郑玄注曰:“桢,犹箸也。”此文中“挟”若按《广韵》说即是“笑”,据三国魏人张揖撰《广雅·释器》中解释:“笑,谓之箸。”另在先秦古籍《管子》中称“筷”为“筮”)。可见“挟”就是指“箸”。也就是说,当时的“箸”是专门用来夹取羹汤中的菜食,而不是随意夹取任何食物的。《礼记·曲礼上》中还有“饭黍毋以箸”的记载,意即吃米饭或米粥时不能用箸筷而必须使用匕。按照此种说法可以推测,在我国汉代以前,箸筷是用来夹取菜食而不是用来扒饭的。在唐代薛令之的《自悼诗》中有“饭涩匙难滑,羹稀箸易宽”的说法,即用匕匙吃饭食,用箸来夹菜。这种“以箸夹菜”的方式可能是与先秦至汉代这一时期内流行食羹饮食风俗有关。由于匕匙的匙面比较平滑,捞取羹汤中的菜肉十分不便,而用一双箸筷夹取汤中的菜食则较为方便,若古人用手指去捞取热汤中的肉菜那简直是不可想象的。
中国人的饮食习俗或方式自古以来就与礼俗紧密地结合在一起。在日常生活中作为普通餐具的一双箸筷并不起眼,倘若筷子同青铜器一样被赋予了精神象征或文化内涵之后,当它再被使用时就变得尤为讲究起来,甚至在某种程度上通过一双小小箸筷的用法就能展现出一个人的文化素质和涵养。在民间,老百姓在使用箸筷就餐时,有很多的讲究和禁忌。从筷子最初的称谓就可以看出来。筷子在古代称为“箸”,后来的人不叫“箸”,而叫“筷子”,据说这种称呼的转变与一种禁忌习俗有关。如舟行讳“住”,讳“翻”,“箸”音近“滞”近“住”,是一个不吉利的字眼儿,所以有人反而称之,叫“快儿”,以箸为“快儿”, “快儿”后来索性加个“竹”头,便约定俗成,逐渐通行了。
筷子的称谓不仅有讲究,在日常使用筷子过程中,人们对箸筷的使用礼仪也是有讲究的。若不」加注意不仅会造成在客人面前的失礼,还会影响主客之间的情感吏流。民间对箸筷的使用忌讳有很多,归结起来有如下几条:
一忌“敲筷”,也就是说不能随意用筷子敲打碗碟盏杯或桌。这不仅有催主人快上菜的意思,以筷击碗其实是一种乞讨行为,古时一边以筷击碗一边发出哀告,使行人注意并给予施舍。这种做法被视为下贱的事情,被他人所不齿。
二忌“掷筷”,.当给身边的客人或好友发放筷子时,要双手将筷子轻轻地理顺好,然后轻轻地放在每个人的面前,而不可以随手乱扔,否则无礼。
三忌“叉筷”,筷子在不使用的时候不能呈交叉状摆放在桌面上,要将一双双筷子并列整齐地摆放。北京人认为在饭桌上打叉子是对同桌其他人的全部否认,这是不能被他人接受的。殊不知这种做法也是对自己的不尊敬,因为过去吃官司画供时才打叉子,这也就无疑是在贬低自己。
四忌“插筷”或曰“供筷”,在民间被叫做“当众上香”。这种是民间严重禁忌的行为。这种行为往往是为了图省事而把一双筷子插在给对方。依据民间插在饭中递给对方。依据民间习俗,将一双筷子插在饭碗的饭中或菜盘子的菜上这是为死人上香时才这样做的,这种专门用来祭祀死人的插筷子方式被人视为大不敬。
五忌“挥筷”或曰“脏筷”,在民间也叫做“迷箸刨坟”。这是指手里拿着筷子在饭菜野停地扒拉并到处乱翻寻找食物,就像盗墓刨坟的一般。这种做法如同“迷箸巡城”,都属于缺乏教养的做法,令人生厌。这不仅不文雅,而且容易招致周围客人反感。六忌“舞筷”,在吃饭时不允许拿着筷子像拿着刀具,在餐桌上乱舞乱挥,这也是不文明的象征。切忌“搁筷”,尤其是在民间的木船上进餐时,若食毕之后将筷子搁在碗上就暗示这艘船要搁浅了,此乃船家之大忌。
八忌“迷筷”或曰“疑筷”,在民间还被称做“执箸巡城”。即举筷不定,拿起筷子旁若无人,用筷子来回在桌子上的菜盘里到处寻找,不知从哪里下筷为好,这是一种很不礼貌的表现,被看做是缺乏教养,且目中无人,令人反感。
九忌“翻筷”,即用筷子从菜碗底部挑菜拣食,这也是很不礼貌的行为。
十忌“刺筷”,民间也称“定海神针”。即在用餐时把一支筷子当叉子去插盘子里的菜品。这被认为是对同桌用餐人员的一种无视和羞辱。当饭菜夹不起来时也不可以用筷子当叉子叉取。
十一忌“拉筷”,即持筷撕扯口中的鱼、肉等,这是一种很不:;:文雅的表现。
十二忌“泪筷”,民间也叫做“泪箸遗珠”。当用筷子从汤中捞取食物时,因为手不利落致使食物上所挂的菜汤淋滴到饭桌上。这种做法被视为失礼,同样是遭人取笑的。
十三忌“剔筷”,不能当众将筷子用做牙签挑剔牙缝。这是令人反胃的举止,既不礼貌也不文兆
十三忌“剔筷”,不能当众将筷子用做牙签挑剔牙缝。这是令人反胃的举止,既不礼貌也不文雅。
十四忌“吸筷”,即把筷子的一端含在嘴里吸取卤汁,用嘴来嘬,还不时地发出咝咝声响。这种行为被视为是一种下贱的做法。吃饭时用嘴嘬筷子本身已经是无礼的行为,再发出声音更加令人生厌。所以这种做法往往被认为是缺少家教,即使筷子上沾有汤汁也不可以嘬吸筷子。
十五忌“指筷”,即拿着筷子指指点点。进餐时拿筷子指人是一种不尊重他人的行为,用筷子指人,如同用手指责别人,这也是不礼貌的。
十六忌“落筷”,民间称为“落地惊神”。即吃饭时失手将筷子落在了地上,这是严重失礼的一种表现。北京人认为祖先全部长眠在地下,不应当受到打搅,筷子落地就等于惊动了地下的祖先,这是大不孝,所以这种行为也是不礼貌的。民间常常还要讲究一个破法,即一旦筷子落地,就应当赶紧用落地的筷子根据自己所坐的方向,在地上画出十字。其方向为先东西后南北。意思是我不是东西,不该惊动祖先,然后拾起筷子嘴里同时要说自己该死。
十七忌“断筷”,吃饭时筷子折断,也是很不吉利的现象和行为。
十八忌“颠倒乾坤”,即用餐时将筷子颠倒使用,这秒做法是被人看不起的,正所谓饥不择食,以至于都不顾脸面了,将筷子倒过来使用是被人家看不起的,这是不雅的。
十九忌“三长两短”,这是指在用餐前或用餐过程当中将筷子长短不齐地放在桌面上。这种做法被认为是不吉利的,通常我们管它叫“三长两短”,是不吉利的事情。
此外,还有其他注意的禁忌,如“别筷”,即拿筷子当刀使用,撕扯肉类;“抢筷”指两个人同时夹菜,误将筷子撞在一起;“横筷”是指在长辈或主人还未用完餐的时候提前放下筷子,一般来说与长辈或客人一起吃饭是不能先横筷子的,要等长辈或客人吃完再横筷子;“粘筷”指筷子上若还粘着其他饭菜,未除去之前是不宜再去夹别的菜的;“连筷”一般是指同一道饭菜不可以连续夹三次以上;“斜筷”指吃菜时要注意以自己面前的为主,不要夹得太远,更不要斜着伸筷去夹够不着的菜;“分筷”指的是摆筷子时将同一双筷子分放在餐具的左右,往往吃绝交饭的时候才这样摆放筷子。民间不同地区的不同生活习俗使得筷子的忌讳还有很多而且悬殊很大,在此不再一一列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