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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企业兼并重组 单个项目最高补助300万元
2017年05月31日 17:18 来源:央广网 作者:马宁 字号

内容摘要:央广网厦门5月 31日消息(记者马宁)2017年厦门市企业兼并重组补助资金开始申请,扶持的项目包括股权并购项目、资产并购项目和合并(兼并)项目,符合条件的最高补助300万元。项目申报企业应为实施并购的主体,且在厦门市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和良好资信等级的工业和信息化领域企业,在2016年 1月 1日至2016年 12月 31日期间成功完成的重大兼并重组项目(市外或境外并购对象应为科技型企业)。项目申报企业应为工业和信息化行业领域企业,应并购一家或多家企业,并购金额达到2000万元以上(软件和信息服务业项目并购金额在1000万元以上)。股权并购项目应取得被并购企业50%以上股权(不含50%)或相对控股被并购企业、拥有被并购企业的实际控制权。

关键词:兼并;并购企业;股权;补助;并购项目;厦门市;信息服务业;万元;信息化;合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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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央广网厦门5月31日消息(记者马宁)2017年厦门市企业兼并重组补助资金开始申请,扶持的项目包括股权并购项目、资产并购项目和合并(兼并)项目,符合条件的最高补助300万元。

  项目申报企业应为实施并购的主体,且在厦门市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和良好资信等级的工业和信息化领域企业,在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期间成功完成的重大兼并重组项目(市外或境外并购对象应为科技型企业)。

  项目申报企业应为工业和信息化行业领域企业,应并购一家或多家企业,并购金额达到2000万元以上(软件和信息服务业项目并购金额在1000万元以上)。股权并购项目应取得被并购企业50%以上股权(不含50%)或相对控股被并购企业、拥有被并购企业的实际控制权;资产并购及合并(兼并)项目应取得被并购企业100%资产所有权。被并购企业在被并购前应设立并正常运营1年以上。科技型并购项目被并购境内企业应属国家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被并购境外企业从事行业属于国家规定的高新技术范围,上年度营业收入达2000万元人民币(软件和信息服务业上年度业务收入在1000万元人民币)以上,或拥有至少1项与企业主营业务相关的发明专利技术。

  对符合申报条件的兼并重组项目发生的前期费用及并购贷款利息予以补助,单个项目最高不超过3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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