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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级创业孵化基地最高奖补100万元 同时建立省级创业孵化基地退出机制
2017年12月07日 14:15 来源:湖南日报 作者:刘银艳 陈尽美 字号

内容摘要:湖南日报12月 6日讯(记者刘银艳通讯员陈尽美)记者今天从省人社厅了解到,我省将在全省范围内每两年评估认定一次省级创业孵化基地(大学生创业园),并每年对创业孵化成功率高、创业服务效果好的省级创业孵化基地予以资金扶持,最高奖补100万元。据悉,我省还将从已认定的省级创业孵化基地中,择优评选45个创业带动就业效果好、辐射示范作用强、孵化成功率高、发展前景良好的基地,分层级给予奖补资金,每年重点扶持5个基地,每个给予100万元的奖补资金,其余基地给予每个40万元的奖补资金。每年年底将对省级创业孵化基地进行复核,由基地按照复核程序进行申报,省人社厅会同省财政厅组织专家参照认定基地的评审办法对基地进行复核。

关键词:创业孵化;孵化基地;复核;省人社厅;万元;奖补资金;认定;扶持;评审;大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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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湖南日报12月6日讯(记者 刘银艳 通讯员 陈尽美)记者今天从省人社厅了解到,我省将在全省范围内每两年评估认定一次省级创业孵化基地(大学生创业园),并每年对创业孵化成功率高、创业服务效果好的省级创业孵化基地予以资金扶持,最高奖补100万元。

  近日,省人社厅、省财政厅联合印发《湖南省省级创业孵化基地(大学生创业园)认定奖补办法》,明确按照“公开申报、择优推荐、专家评审、上网公示”的原则,从全省各级创业孵化基地中,择优评估认定省级创业孵化基地。

  据悉,我省还将从已认定的省级创业孵化基地中,择优评选45个创业带动就业效果好、辐射示范作用强、孵化成功率高、发展前景良好的基地,分层级给予奖补资金,每年重点扶持5个基地,每个给予100万元的奖补资金,其余基地给予每个40万元的奖补资金,当年新认定的省级创业孵化基地予以优先考虑。已享受省级创新创业带动就业示范基地奖补资金的孵化基地,当年不再享受本《办法》的扶持资金。

  对于孵化效果好的基地可连续扶持,连续扶持的基地从申请复核的老基地中评审择优选择。

  同时,建立省级创业孵化基地退出机制。每年年底将对省级创业孵化基地进行复核,由基地按照复核程序进行申报,省人社厅会同省财政厅组织专家参照认定基地的评审办法对基地进行复核。复核不达标的取消“省级创业孵化基地”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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