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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商民主的中国适应性分析   ——基于体制变革和政治文化转型的视角
2017年09月01日 09:18 来源:张继兰 作者:《云南行政学院学报》 字号

内容摘要:一、为什么要讨论协商民主的中国适应性问题协商民主是西方学者为回应选举民主存在着民主广度、深度不够与质量不高而开出的理论处方。协商民主通过自上而下的推行正在得到逐步落实,除了传统的人民政协的协商形式之外,社会主义协商民主还包括政党协商、人大协商、政府协商、人民团体协商、基层协商和社会组织协商,可以说协商民主正在步入当代中国政治生活的各个层面和多个环节。二、协商民主与中国政治体制改革的适应性分析协商民主之所以能够被嵌入到中国政治体系的各个微系统并成为一种新的运行机制,它与中国政治体制的结构和运行机理不可能不具有某种兼容性。

关键词:协商民主;政治文化;中国政治;政治制度;政治权力;传统政治;政治体制改革;选举民主;集中;政府

作者简介:

  内容提要:当协商民主在西方政治实践中受到冷遇之时,它却在中国得到了迅速传播,受到政治权威的接纳并被嵌入到中国政治体系的各个微系统中,协商民主的活力在于它既与中国政治体制具有一定的兼容性,从而维护既有的政治稳定,同时也以其公众参与性、协商过程的公开性和程序性而有效医治政治权力过于集中的弊害,进而为中国政治转型提供集权与民主化的结合点。同时,官民协商、政府与社会之间的协商有助于缓解与矫治转型中国政治文化中的认同危机、政治怀疑、顺从参与型文化以及对公共政策不满带来的消极负面影响,实现政府信任和社会资本的重建。当然,协商民主的中国适应性并不意味着协商民主的中国实践一帆风顺,它的发展还有待于通过规范化和程序化的方式不断突破既有体制的惰性。

  关键词:协商民主 政治体制 政治文化 适应性 

   作者简介:张继兰,乐山师范学院政法学院副教授、政治学博士,主要研究协商民主及环境政治问题。

  如果说历时近两个世纪的选举民主是一种成熟而经典的代议民主形式,那么,协商民主则是一种要求直接参与的新型民主形式。协商民主理论产生于西方学者矫治选举民主弊病的学术初衷,但却在中国得到迅速传播与接纳,并在政治实践中作为一项政治改革工程被推行到政协、政党、人大、政府、社会等各个政治层面与领域。协商民主在中国与西方的不同际遇和命运,促使我们进一步思考和追问:协商民主观念为何能得到中国的认可和接纳?协商民主模式为何能通过自上而下的推行得以成长?处于转型期的中国究竟具有何种特质而使协商民主在中国具有如此的适应性?基于此,本文试图通过对中国政治体制变革的内在需求和当代中国政治文化转型的考察分析协商民主在转型中国的特殊适应性。

  一、为什么要讨论协商民主的中国适应性问题

  协商民主是西方学者为回应选举民主存在着民主广度、深度不够与质量不高而开出的理论处方。由于选举民主让广大民众除了在投票时刻之外无法真正地参与政治决策,而多数原则也使人民意志仅仅体现为一种简单的数学统计,因此到了20世纪后期,选举民主遭遇到了前所未有的挑战,甚至被斥为是一种选“主”民主。为了有效应对选举民主面临的困境,西方学者主张通过协商民主的对话与协商来弥补选举民主的缺陷,于是,协商民主作为一种新的民主理论范式应运而生。

  尽管西方学者把协商民主看成是一种充满活力的政治模式,而西方社会又迫切需要通过协商民主来弥补选举民主带来的民主缺陷,但这位民主家族中的年轻成员在西方政治生活中却并没有赢得特别的青睐,不仅没有以其强大的实践能力进入西方政治生活,更没有获得与选举民主平分秋色的地位。

  当协商民主在西方世界遭受冷遇之时,协商民主在中国无论是观念的传播还是实践的尝试都显得畅通无阻。和协商民主在西方政治世界的边缘性地位相比,协商民主在中国的发展完全称得上是顺风顺水,因为协商民主理论自2003年被引介到中国以来的这十多年时间里获得了前所未有的发展,由纯粹的学术探讨迅速转化为政治实践中一项重要的政治建设工程。2012年党的十八大把选举民主和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确定为我国人民民主的两种重要形式,明确指出“要完善协商民主制度和工作机制,推进协商民主广泛、多层、制度化发展,通过国家政权机关、政协组织、党派团体等渠道,就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问题和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实际问题广泛协商、广纳群言、广集民智,增进共识、增强合力。”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中共中央于2015年2月印发了《关于加强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建设的意见》。作为指导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纲领性文件,《意见》对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本质属性和基本内涵作出清晰界定,对如何加强多层次的社会主义协商内容作出了全面部署。同年6月和12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分别印发了《关于加强人民政协协商民主建设的实施意见》和《关于加强政党协商的实施意见》,作为对《关于加强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建设的意见》这一纲领性文件的细化文件。在此基础上,各省、市委根据自身情况对加强人民政协协商民主和政党协商分别出台了具有地方特色的实施意见。协商民主通过自上而下的推行正在得到逐步落实,除了传统的人民政协的协商形式之外,社会主义协商民主还包括政党协商、人大协商、政府协商、人民团体协商、基层协商和社会组织协商,可以说协商民主正在步入当代中国政治生活的各个层面和多个环节。

  “名非天造,必从其实”。协商民主理论之所以能在十多年的时间里获得中国政治高层和民众的认可,并作为自上而下推行的一种新型民主模式,从理论上讲,它与中国社会环境具有一定的适应性。习近平在在庆祝人民政协成立65周年大会上的讲话明确指出:“协商民主是中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中独特的、独有的、独到的民主形式,它源自中华民族长期形成的天下为公、兼容并蓄、求同存异等优秀政治文化,源自近代以后中国政治发展的现实进程,源自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进行革命、建设、改革的长期实践,源自新中国成立后各党派、各团体、各民族、各阶层、各界人士在政治制度上共同实现的伟大创造,源自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在政治体制上的不断创新,具有深厚的文化基础、理论基础、实践基础、制度基础。”①从习近平所说的“五个源自”来看,协商民主在中国具有与传统政治文化、与近代政治发展、与人民革命建设改革实践、与基本政治制度、与政治体制改革相适应的特殊因缘。真可谓风云际会,势所必然。

  协商民主在中国与西方的不同际遇和命运,促使我们进一步思考和追问:协商民主观念为何能得到中国的认可和接纳?处于转型期的中国究竟具有何种政治环境从而与协商民主具有内在的兼容性与适应性?

  适应性(adaptation)又称为适应的特性(adaptive trait),最先作为一个生物学概念,适应性是指生物体通过生物的遗传组成赋予生物的生存潜力与适应能力。生物体的适应性实际上就是生物体在一个给定的环境中得以存活与繁殖的概率,因此,适应性强调的是生物体的环境适应能力和生物体在自然选择压力下的性能表现。把生物学意义上的适应性理论运用于协商民主,协商民主的适应性则是指协商民主的政治模式与其所处的社会环境之间相适应的现象。协商民主的适应性包括它与所处的政治环境、经济环境、社会环境和文化环境的适应情况,但其中最重要的还是政治环境,因此,本文主要通过对中国政治体制变革的内在需求和当代中国政治文化转型的特征而考察分析协商民主在转型期中国的特殊适应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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